经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议。对申报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钢琴调律师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每年的4月和10月中旬进行。凡申报以上级别考核鉴定人员可在北京、广州乐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海职业技能鉴定所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注:相应级别“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者,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报名办法:
1、 考核前一个月,可向上述三个鉴定站(所)或中国乐器协会索要申报表(也可在中国乐器协会网上下载表格);
2、 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3、 附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专业培训、技能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各二份;
4、 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单位或专职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
5、 免冠照片6张(蓝底无边彩色照2寸3张、1寸3张);
6、 将以上材料邮寄至北京、广州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上海职业技能鉴定所并交纳考核鉴定费用。申报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的人员请与中国乐器职业技能鉴定总站联系。
三、考核鉴定费用:
初级技能(五级):900元
中级技能(四级):1200元
高级技能(三级):1500元
(不及格者可补考,补考费200元)
钢琴调律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钢琴调律技师 ( 二级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每年年底或年初由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集中评审一次,评审合格人员可据其所在地区,于 4 月或 10 月分别选择在北京、广州、上海进行考核鉴定 ( 各鉴定站每年一次 ) 。
一、报名条件:
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注:相应级别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 ” 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者,再次申